基督徒紀念亡者的簡史

20041117

 

基督徒相信在基督內眾人都要復活,故此,早期基督徒都不願意火化,而採用土葬,且在墓地,特別是在羅馬城外地窟,以壁畫或石刻,表達在基督內得救和安息,並期待天國盛宴的共融。

同時,基督徒也移風易俗,把在墓地與亡者共餐的習俗,改變為舉行「主的餐」(亡者彌撒),來體現與亡者在基督內共融。

後來,在某些地區,漸漸更喜歡把亡者葬在聖堂周圍,甚致在聖堂內,好期待基督再來時首先復活。

在這時期,為亡者的祈禱文是充滿信心的。羅馬感恩經為亡者祈求說:「主,求你也垂念你的僕婢(某某),他們保持著信德,先我們而去,現在安眠休息。主,我們求你賞賜他們,及所有安息於基督懷中的人,一個清涼、光明和安寧的居所(232)。」

到中世紀,信友因不明白拉丁文,對教會信仰頗為無知,且當時多調死後有審判,以幫助信友行善避惡,故為亡者的祈禱,多祈求天主寬恕亡者罪過。亡者歌詠也多強調審判。且有不斷為亡者獻彌撒,以脫煉苦。許多聖堂建築也有天主審判萬民的畫像或雕像。

中國人自古就敬祖祭祖,是「孝」的表達:「生事之以禮,死祭之以禮」,「事死如事生」,且發展出「以祖配天」的觀念,來歌頌祖先的大恩。村或鄉都建有祠堂,敬祖的同時,又團結族群。祠堂還有「會堂」和「學校」的功能。

從敬祖祭祖開始,也自然因家族的關懷,發展到求祖先保佑的想法。

在葬禮中,從用「人殉」到「泥俑」,已是進步。後來有習慣燒紙錢、紙屋、紙馬、紙車等,供死人在陰間用,便成為民間習慣。

十七、十八世紀傳教士到中國,有傾向認為敬祖祭祖是「孝」的習俗,故可讓中國教友繼續,但也有認為是迷信,故反對敬祖祭禮。於是發生禮儀之爭。結果禁止祭禮祭祖。中國教友變成反祖叛宗。

1939年解禁,因為當時認為是社會習俗,表達敬祖而己。1966-76年大陸文化革命,期間,台灣復興中國文化,于斌樞機提倡祭祖。於是台灣聖堂多有祖先牌位,且用本地柱香,果品來敬祖。

梵二會議之後,教會強調為亡者祈禱要表達在基督內的逾越共融,且要宣告在基督內永遠的生命。

在信仰中不再怕懼,反而充滿永生的希望,期待天國的重逢。

香港教會在梵二(1963-65)後,也漸漸接受祭祖的中國文化。1966年祝聖的善導之母堂,入口便設有為亡者祈禱的地方,供有亡者照片。其後在其他聖堂,也效法這做法,除照片外,也可用紀念冊(生命冊),寫上亡者名字。

一般為亡者祈禱的地方要表達共融,也表達與亡者一起祈禱,仰望天鄉,故此最好不要在前方,而是在側面或後面,與大家一起朝向祭台。